三米粥铺卫生状况-缙云县店


发布日期:2021-03-24

  三米粥铺卫生状况-缙云县店

  2021年3月19日,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缙云县三米粥铺店做了调查,调查结果为:

 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意见书

  被监督人:缙云县三米粥铺

  法定代表人:李明达

  经营地址:缙云县永宁星座二层213,214号

  监督意见:为保障餐饮服务缓解食品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2021年3月19日对你单位餐饮服务场所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,提出如下整改意见:

  根据省厅,关于 开展没提曝光“曼琳粥店”“小龙坎火锅”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,对三米粥铺开展了检查,检查情况如下:

  该场所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好,餐用具和加设备较整洁,两名从业人员均是有效的健康证明,食品原料来源正规,提供了有效供应商资质和供货票据,消毒设备完好,消毒记录齐全,未发现违法问题。

  感谢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查,缙云县三米粥铺店将再接再厉,做好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,后期也将继续接受民众及管理局的审查,谢谢!